English

养不教 父之过 教不严 师之惰

仅半数人知晓法规内容
1999-12-08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已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(SSIC)日前在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武汉、广州五地对3800人做了专项问卷调查,获得有效样本3610个(有效回收率95%)。

调查显示,46%的被调查者知道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已经正式施行,其中21%的被调查者知道此法正式实施时间为1999年11月1日。对于此法具体条文的了解程度,不足两成的人知道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该法的部分内容,其中13%的被调查者了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中有“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”的规定;6%的被调查者知道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对家长的监护责任有明确的规定,如不能让不满16岁的孩子单独居住。目前,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到3岁,14岁以下的少年违法犯罪增多。由此可见,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迫在眉睫,应当引起社会、学校、家庭各方面高度重视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